31件415人 眉山法院交出掃黑除惡滿意答卷
12月9日,隨著仁壽縣、丹棱縣法院宣判3件涉黑惡案件,眉山全市兩級法院受理的涉黑惡案件已全部宣判完畢,向黨和人民交出一份滿意答卷。 自2018年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開展以來,眉山兩級法院嚴格按照黨委和上級法院安排部署,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,依法從嚴懲處黑惡勢力犯罪,共判決涉黑惡案件31件,415人被判處相應刑法。 同時,深化掃黑除惡“打財斷血”專項行動,共判決追繳黑惡財產1.21億余元,判處罰金1.33億余元,沒收3.17億余元。目前,均已全部移送執行,通過成立執行專班、建立生效判決執行“綠色通道”等方式,全力加大執行力度,執行到位率92.12%。發出司法建議書18份,均已全部回復。 全市法院將深入推進庭審實質化,堅決落實罪刑法定、疑罪從無、證據裁判等法律原則和制度,切實把好事實關、證據關、程序關、法律適用關。同時,緊盯“打傘破網”“打財斷血”和線索排查中的薄弱環節,堅決鏟除黑惡勢力經濟社會基礎,并做好與黑惡勢力打持久戰的準備,將專項斗爭深度融入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、城鄉基層治理制度創新和能力建設。 12月9日判決的3件涉黑惡案件如下:
丹棱:惡勢力犯罪集團34人獲刑
丹棱縣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柳春等34人犯聚眾斗毆、尋釁滋事、開設賭場、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公開宣判,判處柳春有期徒刑十九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六千元;對其他33名被告人分別判處十年至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罰金。 經丹棱縣法院審理查明,柳春為實施犯罪,網羅社會閑散人員、吸毒人員壯大自己的勢力,逐步形成以柳春為首要分子,何毅、萬文杰、柳佳宏等11人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。 2012年以來,該犯罪集團成員及其他被告人在丹棱縣及周邊縣城為非作惡、欺壓百姓,多次實施了聚眾斗毆、尋釁滋事、開設賭場、容留他人吸毒等違法犯罪行為。
仁壽:黑社會性質組織彭曉、彭亮等十八人獲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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